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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熱切地希望有個具有智慧的人可以回答我。

謝謝。

 

本來不想承認的,但是大二和大一的我在思考上的確有些明顯的進步,

或者大一的時候太鬆軟還試著造一個新的形象,結果還是回到原來的比較適合我的存在。

 

也許有人會質問我,你當初還不是吃學姊的,那麼你怎麼現在來反問家聚,

我承認當初我是大一,沒有想這麼多,是的即便現在的大二也有很多『沒想這麼多』

如果學姊有要求我願意把她過去支付給我的如數還她,

至少就在我這裡把這無聊的傳統終結。

 

或者我該去問問民國七十多年在東海畢業的老師們,那時候是否有這種規矩,必須,半強迫式的

要求你支付給學長姊(畢業)或學弟妹(一般)的餐會支出。

我不懂,我更不懂為何要辦?

 

有人說 因為以前吃學長姊的

所以上面給我幾次 我就給下面幾次(家聚或進補)

然而我認為是很弔詭的

今天我對你好,是因為你是你

如果你要回報應該是回報我,怎麼去回報別人呢?

或者說 我跟你的關係 和第三者具有關連性嗎?

所以學長姊照顧你,你應該設法幫助他們或感恩在心

而不是將次數往下延伸,那麼如果必須如此的話

請在我大一的時候告訴我,我必然會阻止他們任何一方的邀請

我會說:這樣你們0次 我往下傳的也是0次

另外一個比喻是 父母很照顧你 養育成人 你卻對你的小孩很好 來報答他們

這很不合理吧? 應該是要孝順父母才對

 

然後除了維持『傳統』我想不到其他的理由

不過諷刺的是

我們不是社會系嗎?

猶言在耳呀,大一的時候 鄭斐文老師不是說要跳脫框架

是呀 結果其實人們都很懦弱嘛 這種傳統不但沒人質問 也沒人跳脫

是呀 如果要維持傳統的話 我倒是覺得綁小腳可能比較有意義點

少跟我說人權

 在家聚的傳統上也沒有『人』權

如上我所說

大多數人所支付的原因只是想跟上面給的相同,那麼如果我厭惡這個下面(學弟妹)呢

又或者我跟他特別投緣是否還是只能維持與上相同的數字?

 

今天在英文的下課

有幾個人在討論畢業家聚

老師也加入了討論

其中一段對話是這樣的

老師問 那比較窮怎麼辦

吳怡慧說 沒錢 還是要辦呀 就跟別人借 (陳懷羚同時也說 一定要辦呀)

所謂 『一定』是不是就欠缺了彈性?

就好像是一定的薪資 勞工一定要完成的工作量 沒有任何的人情條件

就像是鄭志成老師所說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情況呀

既然每個人都有不同情況怎麼一概論之?

鄭志成老師也說 懶不是錯呀 他只是不想今天做 不想今天做 可以明天做

每個人的狀況本來就不一樣。

那麼,我是否要為了家聚而努力打工?

我知道有的人也許會這樣做,但是我不會,因為我懶

但是懶並不是錯誤,而是我的生活夠用,我沒必要去支付這個多餘於我的

那麼,我是否要為了家聚而借貸?

這我就更不明白了

為了請人吃飯而借錢,不是很弔詭?

 

同時又能延伸至 進補這回事

如果 學長姊有錢 我很窮 是否上面給我多少

我就有能力如數給下面多少?

又或者學弟妹 除了衣食無虞之外 仍比我富有太多

我又是否需要給予他們進補?

 

 

 

我希望有智慧的人可以回答我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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